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 2020—2025 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鄂学位函〔2021〕2号)有关工作要求,各学位点应于2021年度起每年编制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现将2022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13年以前(含2013年)获得授权的学位授权点以及2013—2015年获得授权且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附件1)。
二、报告编制要求
1.学位授权点参考《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提纲》(附件3)《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等有关内容编写2022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各领域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由相关学院分领域组织编写)。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统计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
2.《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进展的梳理总结,是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抽评的重要评议材料之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专人编写,确保报告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格式规范、逻辑通顺、信息全面、重点突出。
三、工作安排
各学院于2023年4月24日前将《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与质量管理处,经学校评估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院长签字、盖学院章),学校集中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联系人:邵晋辉、马华力
联系地址:学生综合服务大楼211室
联系电话:87286858
联系邮箱: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