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
研究生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研务〔2018〕30号
各学院: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奖励办法》(校发〔2012〕18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度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及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获得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下列论文不在评选范围内:
1.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涉密的学位论文;
3.盲评结果未一次通过者。
二、评选条件与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具有原创性。
学位论文成果在本学科国际或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出版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获得较高学术奖励;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或现实意义,其中优秀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在理论、方法或实践上有所创新。
学位论文成果在本学科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获得较高学术奖励;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或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
(三)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并且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四)将学位论文盲评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优先推荐盲评结果为a或a-的学位论文。
三、评选办法与时间安排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位授予人数的15%进行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学位授予人数的5%进行推荐,其中授予学位的人数应包括2017年12月授予学位与2018年6月授予学位人数的总人数。研究生院在征求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及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意见后,确定初步名单。
初步名单由研究生院集中公示三天后,报今年冬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确定。
(二)请各分委员会结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于2018年6月30日前组织初选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凡是报送到学校的学位论文,须经论文复制比检测并达到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要求。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博士学位论文:
(1)华中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排序名单(见附件1)(按优秀程序排序,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华中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按上述推荐排序名单的顺序排列(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
(4)华中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
(5)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
其中(1)、(4)由学院按照推荐排序审核汇总后报送。
2.硕士学位论文(含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论文):
(1)华中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排序名单(附件4、5,分专业学位硕士和学术型硕士)(按优秀程序排序,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华中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6),按上述推荐排序名单的顺序排列(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
(4)华中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统计表(附件7)(电子版)
(5)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
其中(1)、(4)由学院按照推荐排序审核汇总后报送。
3.说明
在校期间以学位论文内容取得的学术成果截至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不接受与学位论文内容无关的学术成果)且正式刊出时间应在授予学位一年之内(只限sci);未收录入我校sci、ei论文集的学术论文申报者须自行提供证明,分学院优秀名额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前文比例核算后推荐至学校,建议各学院推荐人数不低于核算比例(博士15%,硕士5%),被推荐人名单应当按照优秀程度排序。
四、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钰婧
联系地址:华中农业大学丹桂楼215室
联系电话:027-87282673
email:
附件:(见研究生院-下载中心-学位工作-论文评优相关表格)
1.华中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排序名单
2.华中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华中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统计表
4.华中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排序名单(学术型硕士)
5.华中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排序名单(专业硕士)
6.华中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7.华中农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统计表
8.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即专业名称)一览表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6月7日